你们饶恕人的过犯,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。
(马太福音6章14节)
阅读经文:马太福音6章5-15节
在马太福音6章12-15节中,耶稣教导我们要饶恕。然而,不少人可能会感到困惑:为什么上帝命令我们一定要饶恕他人的过犯,否则就得不到饶恕?这公平吗?
这个教导论及了我们与上帝的关系。饶恕是指抹去债务,但按照社会的伦理原则,若有人欠债就必须偿还。所谓冤有头,债有主,债主有权力追讨欠债人,这是“公平”的原则。
上帝就是我们的债主,但祂却赐下爱子耶稣为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,偿还了世人亏欠祂的一切“债务”。没有欠债的反倒替欠债的人还债,这完全颠覆了当时犹太人对律法的理解。因为他们列祖流传下来的律法就是教导人要知罪,并且按着罪行承担罪责,他们认为这才是公平的伦理原则。所以,犹太人的宗教老师总是紧盯着犹太人,看他们有没有触犯律法、得罪上帝。久而久之,上帝与人的关系如同法官和被告,宗教老师则像主控官。
事实上,律法并非上帝追债的工具。上帝设立律法除了彰显祂的属性和公义标准,以及唤醒人认识到自己的罪之外,也要人们明白:我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遵行律法,我们都需要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拯救,别无出路。
耶稣为罪人死,满足了上帝对公义的要求——上帝绝不以有罪的为无罪,因此,祂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(哥林多后书5章21节)。上帝的公义也彰显了祂的慈爱,在接受耶稣为救主的那一刻,我们所有的罪就得到赦免,而且不再被定罪!我们若领受了耶稣的救赎之恩,就当效法祂,向人见证上帝的公义和慈爱。
上帝公义的原则是我们怎么对待他人,祂就怎么对我们。换个角度想,别人怎么对待我们,上帝也就怎么对待他们。如此一来,还有什么能让你忿忿不平的人或事呢?万事皆有公义慈爱的上帝为我们作主,我们又还有什么需要亲自向人追讨的呢?
反思与祷告
成为基督徒后,你经历到上帝如何对待你呢?
你能够如何以上帝对待你的方式,来对待身边的人?
天父,感谢祢,因着耶稣已为我们的罪担当了刑罚,我们不再被定罪。
愿祢教导我也能以慈爱和怜悯待人。
2000年毕业于新加坡神学院,荣获神学学士学位。毕业后任职于新山柔佛再也异象基督教会为全职传道。2005年赴香港建道神学院,并于2006年完成道学硕士及神学硕士学位。之后再次回到新山柔佛再也异象基督教会服事。于2009年蒙召到创启地区担任神学教育工作至今。期间也受邀担任神学课程、营会和讲座会的讲员。2019年开始义务担任新山南方圣经学院教务职责至今,并于2023年开始担任泰然诺线上神学院客座讲师。